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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真搞好教育整训,努力建设“五型”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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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08-07-28 23:44:47 作者:郑雪松 编辑:陈功鹏 来源:巴东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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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的新形势,我们就有可能成为改革创新的“拦路虎”,成为阻碍生产力发展的“绊脚石”,最终成为革命的对象。因此,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牢固树立创新意识,始终保持机关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和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要把创新作为工作、学习的灵魂,围绕大局、院中心工作和部门业务工作进行创新;围绕转变机关作风,提高执法质量,进行机制创新;围绕解决检察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工作的实效性,进行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
三、努力建设拼博奋进、创先争优的竞争型机关
当前,思想上懒惰,精神上懈怠,工作上凑合的现象,在少数干警身上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同志意志衰退,精神不振,缺乏一股干工作、干事业的锐气。有的“出工不出力”,工作不努力,不踏实,不亲自动手,不动脑筋,缺乏争创一流的拼劲。有的同志怕苦怕累,无所作为,只求岗位舒服一点,工作轻松一点,职务高一点,待遇优一点,而很少考虑如何多干事、干大事、干好事,如何高标准干事、干高标准的事、干争一流的事。甚至还有一些同志不做实干家,专做“评论家”,对实干的同志指指点点,鸡蛋里挑骨头,求全责备。
现在是竞争的时代,作为一个单位没有竞争精神,就会被动,就会落后;作为个人,没有竞争意识,就会被淘汰。因此,我们每一位干警都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敢于争先。“不让一个同志掉队、落伍”,是我们院党组和院领导的责任和殷切期望。
四、努力建设执法为民、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机关
大家都知道,执法为民、服务大局是两个重要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说明我们检察工作是服务型工作。要搞好服务,就必须明确服务的意义。有这么一个故事:说有个盲人在夜晚走路时,手里总是提着一个明亮的灯笼。别人看了好生奇怪:“你自己看不见,为什么还要提个灯笼?”那盲人满心欢喜地说:“这个道理很简单,我提灯笼并不是为了自己,而是给别人提供光明,帮助别人,如此一来,别人就容易看到我,不会误撞到我。这样就可以帮助别人,保护自己。”这个故事包含了多么朴素而又深刻的人生哲理!可见服务是也第一学问。
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执法的权力来自于人民,执法必须立足于为人民服务,以人民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当前,要坚持执法为民,关键要做到以下两点:一要从灵魂深处破除特权思想。几千年来,中国传统的“官本位”思想相当严重,官职俨然成为社会唯一的价值尺度,受封建“官本位”所带来的特权思想长期积淀的影响,某些执法人员时常忘记自己人民公仆的身份,把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执法视为天经地义的事。二要破除牟利思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某些执法人员的观念中出现了一种执法为利的不正常现象,执法办案中“大利抢着干、小利拖着干、无利不给办”。 这些都是与执法为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格格不入的。“群众利益无小事”,我们一定要注意克服和防止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倾向,文明公正地做好自侦、刑检工作,满腔热情地做好控申、民行检察等工作。
要建设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机关,首先是全体检察干警要自觉做到恪守宗旨、淡泊名利、廉洁自律;其次是要身体力行、高效务实、取信于民。要革新服务理念、质量理念和效率理念,改进方式,规范行为,创新载体,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服务型机关。要严格依法办事,确保服务公平公正。要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做到光明磊落、文明执法,坚决杜绝或明或暗“吃拿卡要报”和“冷横硬顶抗”等不良风气,确保检察机关工作人员清正廉洁、勤政高效的良好形象。
五、努力建设纪律严明、运转协调的规范型机关
现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规不循的现象还依然存在,虽然只发生在少数人身上,但必须引起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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