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办公、办案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三级检察机关建设达标要求,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该项目总用地面积7585㎡,总建筑面积约为7270㎡,共8层,含办公用房、办案用房及技术用房和附属设施,工程于今年年底项目全部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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