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保证执法力度与办案质量的统一,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协调发展;必须坚持队伍建设与业务工作“两手抓”,着力提高队伍的政治、业务和职业道德素质,不断增强法律监督能力;必须坚持与时俱进,积极推进理论创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工作创新,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
当前检察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检察职能的发挥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不小的差距。一些检察机关结合办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的工作做得还不到位。对诉讼活动特别是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仍然相对薄弱,一些执法、司法不公问题没有得到有效监督纠正。二是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需要。有些检察人员执法观念陈旧,法治意识、群众意识、职业道德意识淡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为检不廉。有的检察人员包括个别领导干部执法犯法、贪赃枉法,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三是基层基础工作仍需加强,一些地方检察院办案力量不足、中西部和贫困地区基层检察院经费短缺、人才流失、检察官断档等问题依然存在。对这些问题,我们要进一步采取措施,继续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党的十七大描绘了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蓝图,提出了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任务和要求。2008年,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努力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第一,加强法律监督,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社会治安和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的成功举办作出应有贡献;依法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责,把这项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继续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全面履行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责,坚决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问题,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工作中,一要更加注重服务经济发展。依法打击各种破坏环境资源、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依法打击破坏农业生产发展、影响农村和谐稳定、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犯罪,依法查办贪污、挪用、私分国有资产和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职务犯罪;加强对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二要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执法为民,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突出查办教育、就业、金融、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征地拆迁、抢险救灾、移民补偿等领域发生的职务犯罪,严肃查办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犯罪,促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对人权的司法保护,坚决打击侵犯人权的犯罪,依法监督纠正涉及劳动争议、人身损害赔偿等确有错误的裁判,维护军人军属、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维护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民工等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三要更加注重维护公平正义。把经常性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进一步在突出监督重点、提高监督水平、增强监督实效上下功夫,着力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薄弱环节,严肃查处司法工作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犯罪,维护司法廉洁,促进司法公正,彰显社会正义。四要更加注重促进社会和谐。认真研究和落实在各项检察工作中化解矛盾纠纷的措施,积极做好释法说理等工作;深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注意在执法中发现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民生诉求,创新便民信访方式,妥善处理涉检信访问题,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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