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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政法委书记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检察队伍建设,按照州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院党组决定,自2月18日至29日,在本院机关集中开展为期十二天的纪律作风教育整训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本次整训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和《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为目标,着力解决检察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引导干警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即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努力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进一步增强法纪意识,确保政令畅通、警令畅通,切实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尊重人民主体地位,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通过教育整训,进一步提高广大干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勤政廉政、执法为民的意识,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饱满的热情和扎实的工作作风,认真履行十七大赋予检察机关的历史使命,为2008年检察工作开好头、起好步打下坚实基础。
二、方法步骤和内容
教育整训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18日)
2月18日上午在会议室召开纪律作风教育整训活动动员大会,下午在州民族礼堂听取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曾祥国同志关于纪律作风教育整训活动的报告。
(二)集中学习阶段(2月19日至21日)。学习的主要内容如下:
1、2月19日上午,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胡锦涛、吴官正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办通报2007第1期);《胡锦涛、习近平同志在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研讨班上的讲话》(中办通报2007年第17期)。
2、2月19日下午,学习2008年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决定》(中发[1999]6号);《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鄂发[2003]4号);《中共恩施州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法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恩施州发[2006]5号)。
3、2月20日上午学习州纪委、州委政法委、州监察局《关于禁止和严肃查处全州政法干警参与赌博活动等问题的规定》(恩施州政法[2006]25号);《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中央、省、州关于加强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的其他重要指示、有关勤政廉政的各项规定以及政法各部门制定的各项禁令。
4、2月20日下午,结合典型案例,联系实际,组织干警讨论。通过学习教育,引导检察干警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
5、2月21日检查干警学习笔记,要求个人学习笔记不少于3000至5000字。
(三)查摆问题阶段(2月22日至26日)。
1、22日发放《征求意见函》,广泛征求机关内部和基层的意见,征求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的意见。
2、2月23日至25日。以各内设机构为单位,紧密联系实际,认真查摆整改突出问题。对照队伍建设和管理的有关规定及要求,针对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点在思想观念、执法办案和纪律作风方面,揭露问题,查找差距。要立足于正面教育和自我教育,主动搞好自查自纠:查执法观念、宗旨观念树立得牢不牢,切实纠正执法不严、不公、不文明的现象;查履行职责的意识和执法能力是否适应形势、任务的要求,坚决纠正执法随意性和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查遵守纪律和作风建设情况,坚决纠正软、懒、散和冷、硬、横、推的现象。要把自查自纠同互查互纠结合起来,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推动自查自纠在解决突出问题上取得实效。
3、2月26日,各部门将疏理反映出来的问题,形成书面材料交活动办公室。
(四)整改问题阶段(2月27日至29日)
各内设机构、各位干警要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分别制定本部门和个人整改方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逐一整改。特别是对严重违纪案件,查出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在认真整改的基础上,搞好建章立制,把检察机关的制度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形成一整套队伍管理的长效机制,夯实检察队伍建设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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