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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恩县人民检察院成立于1956年2月,1978年8月恢复重建,2005年1月迁入新址(珠山镇兴隆大道8号)办公。全院现有干警、干部和职工46人,职能部门12个。主要职责有:预防和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运用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等刑事手段,打击各类刑事犯罪;采取民事行政检察、控告申诉检察、监所检察、人民监督员制度等方式进行诉讼监督,确保司法公正......详细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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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您光临宣恩县人民检察院检察网!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通过打击刑事犯罪、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加强诉讼监督,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多年来,宣恩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拓奋进,扎实工作,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宣恩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详细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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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恩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其主要职责是:(一)依法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恩施州人民检察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 务委员会的监督;服从县委和州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安。(二)制定全县检察工作规划,确定检察工作措施,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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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恩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地址:湖北省宣恩县兴隆大道
电话:0718-5822235 E-mail:xexcgp@163.com
邮政编码:44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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