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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恩施州宣恩县检察院,有一位年近不惑的检察官,从检十余年,用青春年华和一身正气,在检察工作岗位上默默耕耘,守护着社会的公平正义,他就是现任侦查监督科科长李维汉同志。
十年前,他从一名科技工作者转行从事检察工作,历任院办公室负责人,侦查监督科负责人,既从事过综合职能部门的服务工作,又经历了职务犯罪侦查、公诉、侦查监督业务的锤炼。曾被评选为全县十佳政法干警、恩施州政法系统热情服务明星、恩施州检察系统先进检察官,多次被县院表彰为先进工作者。面对这些荣誉,他从不沾沾自喜,对于单位和上级的每一次表彰,他都视为针对本人新的要求,看作个人努力的新起点。无论境遇发生什么变化,他都满怀对秩序、正义的无尚崇敬,坚守阵地,无私无畏守护着公正。
一、忠诚,情倾检察事业
大学毕业踏入社会后,在对职业重新选择时,李维汉怀着对人间正义的一腔挚爱,走上了检察工作岗位。身在此山中,他见识了检察机关的“清水衙门”的清苦,领略到匡扶正义、肃贪反腐、诉讼监督的艰辛,也感受了检察工作独特的职业魅力。正是在检察工作岗位上,他那疾恶如仇、路见不平挺身相助的个人风格找到了用武之地。虽然检察机关清淡、检察工作有难处,他没有在可以调换工作单位的机遇面前,产生动摇,没有“跳槽”,而是像一个园丁,深怀挚爱之情,天长日久地浇灌着检察事业这株参天大树。
他用长期一贯的恪尽职守践行着对检察事业的忠诚。对于每一项工作,他都一丝不苟地完成。他信奉态度决定一切。熟悉他的同事大都知道他有一句口头禅:能力水平决定工作效果,个人态度决定工作质量。严肃认真做事、悉心依法办案是他稳定的检察工作风格。
二、严明,守护公平正义
对于检察职业道德内容之一的严明,李维汉有着自己的阐释:是非分明、不畏权势、严格执法。平时他是这样认识的,办案之中他也是这样付诸实践的。
2005年5月,他承办了一件审查批准逮捕案件。这是一起地方恶势力长期多次作恶的暴力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涉嫌寻衅滋事犯罪,其中的主犯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厚重的权势关系网背景。从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之日开始,案件审查工作就受到了犯罪嫌疑人亲属朋友和权势网的压力、干扰和威胁。他们企图将案件以不构成犯罪在检察环节不了了之。作为本案承办人,李维汉深受众多受害人血泪指控的感染,义愤填膺,虽面临压力威胁,却毫不退缩,争取院领导支持,带领同事提前介入侦查,督促侦查人员及时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弥补侦查取证上的疏漏,为认定案件性质奠定扎实的证据基础。 在将案件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期间,借助互联网平台收集下载大量类似案例资料,印发检察委员会委员作参考。对来自多渠道的招呼、暗示甚至指责不予理会,立足于证据,旗帜鲜明地提出批捕意见,并被检委会多数委员认同,使一度受到部分人为因素影响而滑向无罪定论的案件得到公正处理,在多方努力之下局势得以扭转,正义得到申张,恶势力的嚣张气焰得到坚决打击,公理正义战胜了邪恶。事后有好心人提醒小心报复,他回之以轻淡一笑,满脸的无愧和无畏。
泾渭分明,公正执法的品质也同样在这个案件中得以张扬。该案一名犯罪嫌疑人受主犯指使提供了一些帮助。经过仔细的审查,综合全案案情证据,该犯罪嫌疑人情节显著轻微,不宜认定构成犯罪。在汇报和讨论时李维汉依理有据提出不批准逮捕的意见被采纳,事后受害人表示认同,未受追究的人也真诚悔过,深刻反醒。
在近两年刑事检察业务工作中,李维汉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侦查的案件实施立案监督,办理刑事立案监督案件5件,使一度逍遥法外的犯罪嫌疑人受到刑事追究,受害人的权益得到维 |